近幾年國家對抗震支架的安裝,要求越來越嚴格,好多工程項目原先未安裝抗震支架,導致后項目驗收無法通過,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其實在2014年10月9日國家就發布了《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并要求與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并做了以下幾條強規:
1.0.4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5.1.4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
7.4.6設在建筑物屋頂上的共用天線應采取防止因地震導致設備或部件損壞后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
所以抗震支架的主要目的是給排水、消防、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當遭到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發生時,可以達到減輕地震破壞,減少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從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